硬笔书法委员会
作者: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 时间:2020-07-30 人气:3140次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硬笔书法委员会
主席:张智坤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理事、硬笔书法委员会主席。云南师大书法家、教授、诗人程地超先生关门弟子。“书法静心”、“实度光阴”系列课程研发人。中国狮子联会会员。长期研习儒释道易等经典,并实证实修。师从中、美知名导师,接受专业的道家养生功法、教练技术、心理学等培训。曾获全国企业好新闻一等奖,省部级好新闻一等奖。
副主席:李士震
秘书长:林嘉歆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副秘书长、硬笔书法委员会秘书长。林太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,中国狮子联会会员,儒释道易等传统文化爱好者及践行者。
办公室主任:安弘艺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硬笔书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。三河市儿童医院副院长。军旅期间参与文学创作及文艺汇演。长期学习儒释道等传统文化经典,并实证实修、实践助人。
办公室副主任:李爱欣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硬笔书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。现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主任护师,福棠医学发展研究中心急诊协作组组长,中国灾难医学救援学会委员、北京及中华护理学会急诊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库成员。中国狮子联会会员。长期学习儒释道等传统文化经典和教练技术课程。
综合发展部主任:员韦冬
员韦冬 1987年生人, 中国注册会计师,常年专注企业内部管理及数据分析。热衷中国传统文化,对易经、道德经等国学经典广泛涉猎,擅长茶艺表演及茶文化普及。
外联部主任:满 义
满 义 男,汉族,现居北京,1981年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,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,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副秘书长、硬笔书法委员会外联部主任。
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硬笔书法委员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硬笔书法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当代翰墨硬书委”)是在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指导下,经院务委员会批准的文化经营性机构,由国内外各界硬笔书画家、教育家、学者、社会知名人士组成。硬笔书法委员会的宗旨是秉承五千年中华文化传统,宣扬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,继承传统书法艺术的优良传统,加强学术研究,持续探索创新,促进和推动中国硬笔书法艺术的规范化、产业化、国际化发展。
第二条 当代翰墨硬书委在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领导下,积极响应国家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”号召和“一带一路、文化先行”发展战略,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针政策,秉承文化艺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立志扛起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发展目标的一面文化旗帜,弘扬璀璨华夏文明,展现中华书画风貌,团结广大硬笔书法艺术工作者,宣传、倡导、挖掘、整理、创新、传播硬笔书法艺术,立足北京,面向全国,辐射全球,以中华传统文化为纽带,拓展硬笔书法艺术发展新途径,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贡献。
第三条 本委员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文化产业的各项法律法规,坚持文化艺术“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”的原则,按照翰墨文化艺术规律推陈出新,让翰墨文化艺术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而积极主动开展工作。
第二章 本委员会任务
第四条 举办硬笔文化艺术交流研讨会,学习科学的文化理论,提高硬笔文化艺术队伍的艺术造诣、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。
第五条 遵循硬笔文化艺术发展规律,发挥名匠、专家优势,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大赛、展览等系列艺术活动,鼓励、嘉奖为推动硬笔书法艺术发展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。
第六条 组建记者团队,对硬笔文化艺术进行考察研究,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书法艺术,整理成档、开拓创新,辅助传承与发展。
第七条 传承、发展优秀翰墨文化,举办各类硬笔文化艺术讲座,并组织培训。发现、培养和扶持硬笔文化艺术人才,发展和壮大硬笔文化艺术家队伍。
第八条 着眼于世界文化发展的前沿,组织硬笔文化艺术家、硬笔书画家开展国际交流,鼓励艺术家自信、自强,走出国门、走向世界,增进各国文化艺术家之间的友谊。
第九条 深入社会、深入生活,组织承接国内外硬笔文化艺术交流演出活动,促进硬笔文化艺术家完成艺术品交易。
第十条 尊重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和特色,促进各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,通过硬笔文化艺术,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交流,巩固和扩大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。
第十一条 增进同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硬笔书画艺术家的联系、交流与团结,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、促进祖国统一贡献力量。
第十二条 编辑出版各类硬笔文化艺术书刊,为翰墨文化艺术家编辑出版个人作品集。
第十三条 完善当代翰墨硬书委的体制建设,根据国家政策,促进民俗艺术文化产业的发展。
第十四条 依法维护本委员会艺术家及书画艺术的合法权益。
第十五条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十六条 当代翰墨硬书委管理机构设主席、执行主席、名誉主席、艺术顾问、副主席、理事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。经民主选举、聘请任职。
第十七条 本委员会下设部门分别为:办公室、省市分会管理部、外联部、编辑部、会员发展管理部、展览部、培训部、公益慈善部,各部门均设主任一名,分别负责日常运营工作。
第十八条 本委员会将在条件成熟的省、直辖市成立分会、培训机构等分支机构(详见建立分会、培训中心的办法和条件)。
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领导机构成员和理事,有对本委员会建设、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和奉献的责任。
第二十条 对于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,违反本委员会章程或不称职的领导机构成员,按照管理权限,经民主程序,予以调整、罢免或撤换。
第四章 委员会会员
第二十一条 本委员会实行会员制。凡赞成本委员会章程,提出申请并经本委员会审议批准,可成为本委员会会员。本委员会员须遵守本院章程,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,完成本委员会交付的工作,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。本委员会会员遵循自由申请入会,自由申请退会的原则。
第二十二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在硬笔文化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,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,符合入会条件,赞成本委员会章程,经由本人提出申请,本委员会审批、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委员会会员。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化艺术家、台湾文化艺术家、海外华侨文化艺术家,符合入会条件,赞成本委员会章程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本委员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,也可成为本委员会会员。(具体详情请见会员入会条件细则。)
第二十三条 会员有遵守本委员会章程、执行本委员会决议、参加本委员会活动、维护本委员会权益、按时缴纳会费、完成本委员会交付的工作及为研究院建设做出奉献的义务;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;有对本委员会工作及领导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。
第二十四条 会员如违犯国家法律、法规或违反本院章程,视情节轻重,经研究院领导机构讨论决定,可给予通报批评、暂停会籍或取消会籍的处理。
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
第二十五条 本委员会经费来源包括:成员缴纳的会费和各分会、培训中心缴纳的合作费用;国内外友好人士和社会团体、企业的赞助费;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六条 本委员会的经费、资产及捐助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挪用和任意调拨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院部2020年7月12日讨论通过从2020年7月12日起执行。
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当代翰墨文化艺术院办公室。
注:
入会联系电话:15611454666 (微信同号) 010-57729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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